4日,国家卫健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的通知》,支持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协议合作。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为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
通知提出,养老机构可主动与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对接开展协议合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协议合作的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对养老机构中65岁及以上的入住老年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探索开展每年一次的集中上门健康体检。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