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整体办公安排,同时为便于办理教职工(含离退休)医疗费审签和学生普通门(急)诊医保费用报销业务,现将本学期各校区教职工(含离退休)医疗费审签和学生普通门(急)诊医保费用报销的时间安排如下:
一、教职工(含离退休)医疗费审签及学生医保门诊费用报销时间:
校区 |
时间 |
宝岗校区 每周一上午 (8:00-12:00) |
2025年9月8日、15日、22日、29日 |
2025年10月13日、20日、27日 |
2025年11月3日、10日、17日、24日 |
2025年12月1日、8日、15日、22日、29日 |
2026年1月5日、12日 |
赤岗校区 每月第三周周二 (8:30-16:00) |
2025年9月16日 |
2025年10月14日 |
2025年11月18日 |
2025年12月16日 |
2026年1月6日 |
大学城校区 每月第三周周四 (8:30-16:00) |
2025年9月18日 |
2025年10月16日 |
2025年11月20日 |
2025年12月18日 |
2026年1月7日 |
中山校区 每月第四周周二 (8:30-16:00) |
2025年9月23日 |
2025年10月21日 |
2025年11月25日 |
2025年12月23日 |
2026年1月8日 |
(签单地点:宝岗校区:门诊部一楼大厅;
大学城:医务室;
赤岗校区:警务室;
中山校区:活动中心接待室)。
二、有关要求
1、教职工(含离退休)
(1)请按规定时间办理审签或报销业务。上述安排若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审签时请备齐相关凭证(职工诊疗卡、病历、财政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及门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有市医保标识);住院报销者同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市医保标识的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出院诊断等。
(3)若因门诊部和附院的医疗条件限制确需转诊,须由经附属第一医院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提出转诊,或学校单位医疗管理小组同意批准后可到指定的医院就诊。报销医药费时必须凭转诊证明、医院病历、财政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和有市医保标识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经由学校单位医疗管理小组审核批准后报销。未经同意私自转诊到其他医院就医者,其医疗费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