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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休人员医疗费报销办理事宜的通知
2026-03-13 09:10  

各位离退休教职工:

为方便退休人员医疗费报销,学校领导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研究,现就办理流程、现场服务安排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对于超过300元的医疗票据,原由校领导审批,现改为委托财务部审批,从今日起,无需再找校领导审批。

2、财务部将定期到宝岗校区提供现场报销服务,具体时间安排待通知。

3按照《广东药科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公费医疗费用报销审批之规定,对于材料不全、未完成门诊部审核的,现场将无法报销

4退休工资号请写在医疗发票背后,不清楚医疗票据如何规范粘贴的,可由工作人员现场协助指导粘贴。

5、交单时本人或家属必须当面和财务人员核实报账金额并签名。

 

特此通知

 

离退休工作部

2026年3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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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科大学离退休党委、离退休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