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离退休教职工:
为方便退休人员医疗费报销,经学校领导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研究,现就办理流程、现场服务安排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对于超过300元的医疗票据,原由校领导审批,现改为委托财务部审批,从今日起,无需再找校领导审批。
2、财务部将定期到宝岗校区提供现场报销服务,具体时间安排待通知。
3、按照《广东药科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公费医疗费用报销审批之规定,对于材料不全、未完成门诊部审核的,现场将无法报销。
4、退休工资号请写在医疗发票背后,不清楚医疗票据如何规范粘贴的,可由工作人员现场协助指导粘贴。
5、交单时本人或家属必须当面和财务人员核实报账金额并签名。
特此通知。
离退休工作部
2026年3月11日